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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编辑时间:2020/8/24 23:3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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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福律师
戴福律师,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专职律师。1974年1月出生于山东,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先后获得理学、法学双学士学位、法学硕士学位。
戴律师于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自200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多年来,戴律师单独或者合办各类案件上百起,多数取得良好的效果。
教育背景:
1997年毕业于鲁东大学(原烟台师范学院),获理学学士学位;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获法学学士学位;
200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(在职),获经济法硕士学位。
工作经历:
1999年9月至2002年4月,供职于北京市政府系统某单位;
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,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;
2003年10月至2009年1月,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;
2009年2月至今,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。
主要业绩:
戴律师经常受邀深入党政机关、企业单位、学校讲授法律知识,曾在《法制日报》、《南方周末》、《人民法院报》、《北京日报》、《南风窗》、《民主与科学》等报刊、杂志上发表多篇文章、点评,曾多次接受北京电视台、上海东方卫视、北京人民广播电台、《北京日报》、《人民检察报》等新闻媒体采访。戴律师办理过的案件,很多都被相关媒体报道。曾参与《中国证券法大全》、《“公民与刑事犯罪”—148系列丛书》等法律丛书编写。
业务专长:
戴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,擅长各类刑事案件辩护,尤其是重大、疑难、复杂刑事案件辩护;熟悉各类经济纠纷、民商案件诉讼实务,擅长处理复杂经济纠纷案件。
社会职务:
戴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业务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员。
戴律师承办的部分重大刑事案件:
央视大火系列案之陈某危险物品肇案(定罪免刑)
铁道部刘志军系列案之王某洗钱案(不起诉)
广东省深圳市陈某某贩卖毒品案(死刑该死缓)
公安部某局副局长马某某受贿案(从轻处罚)
北京市蒲黄榆路拆迁袁某巨额合同诈骗案
京煤集团某公司周某贪污、挪用案(从轻处罚)
新华社某公司李某某受贿案(减轻处罚)
四川成都砂轮厂原厂长李某贪污案(判决无罪)
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同诈骗案(不起诉)
威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周某受贿案(部分罪名未予认定)
山东临沂刘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部分罪名未予认定)
江苏省徐州市彭某伪证案(从轻判处)
山东滨州张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(部分罪名未予认定)
哈尔滨孔某聚众斗殴、故意伤害案(减轻处罚)
武汉理工大学郭某故意伤害案(撤诉后不起诉)
山东省青岛市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(单处罚金)
山东省济南市梁某某隐匿销毁会计凭证案(二审减轻处罚)
联系方式:
单位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
邮政编码:100027
联系电话:(010)65542827-822;13910417035;
电子邮箱:beijingdf@sin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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